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程琳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捌萬柒仟叁佰玖拾叁元,及 自民國113年2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 之利息。 二、被告程琳即巨城美髮院應提撥新台幣壹拾陸萬陸仟玖佰壹拾 柒元至原告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專戶。 三、被告程琳即關新美髮院應提撥新台幣壹萬陸仟壹佰玖拾肆元 至原告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專戶。 四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五、訴訟費用由被告程琳負擔98%,餘由原告負擔。 六、本判決第一項、第二項及第三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程琳如於 假執行程序實施前,以新臺幣伍拾柒萬零伍佰零肆元為原告 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七、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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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16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民法第486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