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1萬6,733元 ,及自民國112年12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 。 二、被告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予原告 。 三、被告楊興亞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5萬9,495元,及自民國113年 8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。 四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五、訴訟費用由被告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負擔10%、被告楊興 亞負擔60%,餘由原告負擔。 六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;但被告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以新 臺幣11萬6,733元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七、本判決第三項於原告以新臺幣21萬元為被告楊興亞供擔保後 ,得假執行;但被告楊興亞以新臺幣65萬9,495元為原告預 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八、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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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民法第482條民法第546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