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284,446元,及自民國113年7月19日起至 清償日止,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。 訴訟費用新台幣3,090元(減縮部分除外),由被告負擔。 本判決得假執行。被告如為原告供擔保新台幣284,446元,得免 為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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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22條勞基法第38條勞基法第11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16條民法第22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