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壹、本訴部分 一、被告應提撥新臺幣13,268元至原告勞工退休金專戶。 二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本訴訴訟費用由原告告負擔十分之九,餘由被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3,268元為原告 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貳、反訴部分 一、反訴原告之訴駁回。 二、反訴訴訟費用由反訴原告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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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1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民法第22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