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· 2024-12-10

勞上字第101號 給付退休金差額
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101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101
日期
2024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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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黃雯惠 法 官 宋泓璟 法 官 戴嘉慧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如不服本判決,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,其 未表明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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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民法第229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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