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· 2024-03-26

勞上更一字第14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

112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14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14
日期
2024-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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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原判決除減縮部分外廢棄。 上開廢棄部分,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第一審(除減縮部分外)、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,均 由被上訴人負擔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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