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· 2024-02-20

勞上更一字第25號 確認僱傭關係等

111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25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民法第20條民法第487條民法第113條民法第184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25
日期
2024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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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上訴、追加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第二審(除確定部分外,含追加部分)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 由上訴人負擔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民法第20條民法第487條民法第113條民法第184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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