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江賜彬、方振隆、鐘義成如附表一「應補發 退休金差額」欄所示之金額,及自附表一「利息起算日」欄 所示之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原告江賜彬、方振隆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原告林國衛、徐仁勝、陳進益、許哲宗、饒榮德、呂藝盛、 梁炯明、薛芳昆之訴均駁回。 四、訴訟費用由原告林國衛負擔新臺幣壹仟叁佰叁拾元、原告徐 仁勝、陳進益、饒榮德各負擔壹仟貳佰貳拾元、原告許哲宗 、薛芳昆各負擔壹仟肆佰肆拾元、原告呂藝盛、梁炯明各負 擔壹仟伍佰伍拾元,餘由被告負擔。 五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;但被告如以附表一「免為假執行供 擔保金額」欄所示之金額為原告江賜彬、方振隆、鐘義成預 供擔保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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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民法第22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