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被告新北歐輕旅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如附表三總額欄所示金 額,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 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訴訟費用(除減縮部分外)由原告、被告新北歐輕旅股份有限公 司依附表四「訴訟費用負擔比例」欄所示比例負擔。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但如被告新北歐輕旅股份有限公司如附 表三總額欄所示金額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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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14條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19條勞基法第30條勞基法第31條勞基法第2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