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翁珮雯犯過失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。緩刑肆年,並 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、政府機構、行政法人、社區 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,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,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。 張惠純犯過失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壹年。緩刑肆年,並應於 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、政府機構、行政法人、社區或其 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,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,緩刑 期間付保護管束。 黃思銘犯過失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貳年。緩刑肆年,並應於 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、政府機構、行政法人、社區或其 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,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,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。 王聖傑犯過失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 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違反 應有防止危害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規定,致生死亡之職業災害罪 ,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。 練台生及陳思宏就附表二編號1、5、7、10至14、17、19至21、2 9、32至34、36、39至40、42、46至47、49至50、53至54、60、6 7所示告訴人被訴過失傷害部分均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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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職安法第40條職安法第2條職安法第6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