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· 2025-04-15

勞上字第12號 給付加班費
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12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12
日期
2025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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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上訴及附帶上訴均駁回。 第二審訴訟費用,關於上訴部分由上訴人負擔,關於附帶上訴部 分由附帶上訴人負擔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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