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臺南地方法院· 2024-11-25

勞小上字第2號 給付加班費

113 年度 勞小上字第 2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小上字第 2
日期
2024-1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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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一、上訴駁回。 二、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上訴人負擔。 理 由 一、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提起上訴,非以其違背法令為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30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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