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臺南地方法院· 2024-05-23

勞訴字第53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
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53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勞基法第59條民法第736條民法第247條民法第457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53
日期
2024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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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 如不服本判決,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,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 明上訴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59條民法第736條民法第247條民法第457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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