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新臺幣(下同)76萬4,969元本息,及補 繳38萬6,346元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設立被上訴人之勞工退休 金個人專戶部分,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,暨除確定部分外訴訟 費用之裁判,均廢棄。 上開廢棄部分,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。 第一審(除確定部分外)、第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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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84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53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