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· 2025-05-09

勞訴字第272號 給付退休金差額
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272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272
日期
2025-05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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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壹、程序事項: 一、管轄權部分:按勞動事件以勞工為原告者,由被告住所、居 所、主營業所、主事務所所在地或原告之勞務提供地法院管 轄,勞動事件法第6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再按管轄權之有無, 應依原告主張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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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84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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