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1,312元,及自民國112年12月8日起至清 償日止,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。 被告應提繳新臺幣16,670元至原告設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勞工 退休金個人專戶。 訴訟費用新臺幣1,000元由被告負擔。 本判決得假執行。但被告以新臺幣77,982元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 免為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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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民法第229條民法第233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