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· 2024-03-14

勞訴字第306號 職業災害損失補償等
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306
#薪資結構#資遣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59條職安法第2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306
日期
2024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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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百讚純淨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提繳新臺幣3,984元至勞動部勞 工保險局設立之原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 被告法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應提繳新臺幣300元至勞動部勞工保 險局設立之原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 被告百讚純淨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予原告。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%,餘由原告負擔。 本判決第1項、第2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百讚純淨水股份有限公司 以新臺幣3,984元、被告法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臺幣300元為 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59條職安法第2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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