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· 2024-05-21

勞小字第8號 給付薪資扣押款

113 年度 勞小字第 8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小字第 8
日期
2024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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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應自本院111年度司執貴字第12089號移轉命令送達翌日起, 至債務人林朝陽離職日止,在如附表所示之金額範圍內,於民國 111年間,每月將林朝陽之薪資所得中之新臺幣9,915元移轉予原 告,於民國112年後,每月將林朝陽之薪資所得中之新臺幣10,58 2元移轉予原告。 本判決得假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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