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SCDV· 2025-04-18

勞訴字第10號 給付工資等

114 年度 勞訴字第 10
#薪資結構#資遣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11條勞基法第22條勞基法第17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SCDV
字號
114 年度 勞訴字第 10
日期
2025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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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96,128元,及自民國113年11月23日起至 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。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本判決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新臺幣596,128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11條勞基法第22條勞基法第17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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