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屏東地方法院· 2025-04-24

勞訴字第32號 給付退休金
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32
#薪資結構#資遣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條勞基法第55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32
日期
2025-04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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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勞動法庭 法 官 薛全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如對判決上訴,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,其未 表明上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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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條勞基法第55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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