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新北地方法院· 2025-02-27

勞訴字第241號 請求給付加班費等
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241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訴字第 241
日期
2025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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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2萬3,626元及自民國111年11月12日 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六十五,餘由原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;但被告如以新臺幣22萬3,626元預 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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