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· 2024-08-20

勞上更一字第1號 給付退休金

113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1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9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上更一字第 1
日期
2024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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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一、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超過新臺幣2,091,540元本息部分 ,及該部分假執行宣告,暨訴訟費用之裁判(確定部分除外 )均廢棄。 二、前項廢棄部分,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。 三、其餘上訴駁回。 四、第一審(確定部分除外)、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 由上訴人負擔50%,餘由被上訴人負擔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9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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