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· 2024-01-31

勞上字第20號 給付退休金差額等
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20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上字第 20
日期
2024-01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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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原判決(確定部分除外)關於命駿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給付超過 新臺幣1,916,661元本息部分,及該部分假執行宣告,暨該部分 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。 上開廢棄部分,簡清水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 駿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餘上訴駁回。 簡清水之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。 第一審(確定部分除外)訴訟費用由駿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9/20,餘由簡清水負擔。第二審訴訟費用,關於上訴部分由兩造 各自負擔。關於追加之訴部分,由簡清水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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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民法第179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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