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給付超過新臺幣3,115,751元本息部分,及 該部分假執行宣告,暨該部分訴訟費用之裁判(確定部分除外) 均廢棄。 上開廢棄部分,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。 上訴人其餘上訴駁回。 第一審(確定部分除外)、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由被 上訴人負擔百分之45,餘由上訴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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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55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