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· 2024-08-14

勞簡字第60號 返還不當得利
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60
#薪資結構#資遣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12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民法第179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60
日期
2024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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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爭議常見的檢查點

下面是薪資結構爭議裡常被拿出來檢視的項目, 可以拿來對照自家的做法。這是通則整理,不是本案或任何個案的結論,實際認定視個案事實與證據而不同。

  • 1每個薪資項目是不是每月固定發、與出勤或工作內容連動。
  • 2這些項目有沒有算進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與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。
  • 3薪資單能不能清楚看出本薪、加班費與各項給付分別多少。
  • 4調整薪資結構時有沒有取得員工書面同意。
  • 5勞健保投保薪資與退休金提繳工資有沒有隨薪資調整同步更新。

判決基本資料

法院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
案號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60
判決日期
2024-08-14
爭議主題
薪資結構、資遣、職業災害

本則判決尚未整理成雇主視角摘要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度 勞簡字第 60 號,爭點涉及薪資結構、資遣、職業災害,援引勞基法第12條、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。 想先看已整理好的案例,可以從下面兩個入口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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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12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民法第179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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