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(下同)6,640元及自113年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5%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被告應提繳2,117元至原告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動 退休金個人專戶。 三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四、訴訟費用新台幣(下同)1,000元由被告負擔2/5,餘由原告 負擔,並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,加給按週年利 率5%計算之利息。 五、本判決第1、2項所命給付得假執行,但被告如分別以6,640 元、2,117元預供擔保,得免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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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