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甲○○應給付原告新台幣(下同)5萬6,928元及自113年3 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5%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訴訟費用由被告甲○○負擔1/10,並應於裁判確定之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,加給按週年利率5%計算之利息,餘由原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所命給付得假執行,但被告甲○○如以5萬6,928元預供 擔保,得免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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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7條勞基法第38條勞基法第12條勞基法第11條勞基法第17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