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· 2025-03-06

勞訴字第147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

112 年度 勞訴字第 147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民法第179條民法第234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訴字第 147
日期
2025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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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一、按訴狀送達後,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。但請求之 基礎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民法第179條民法第234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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