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參拾壹萬貳仟零陸拾柒元及自民 國112年9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 利息。 二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玖仟柒佰壹拾元,由被告負擔新臺幣壹 萬參仟肆佰伍拾柒元,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,餘由原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壹拾參萬壹仟貳佰零柒元為被 告供擔保後,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佰參拾壹萬貳 仟零陸拾柒元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 五、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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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59條職安法第6條勞工保險條例第54條勞工保險條例第55條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5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