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花蓮地方法院· 2025-02-14

勞訴字第5號 給付退休金等
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5
#加班費#薪資結構#資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民法第179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5
日期
2025-02-14
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
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(下同)2,279,400元,及自民國113年 4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三、本判決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2,279,400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民法第179條

主題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