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仟元,及自民國112年7月12日起至清償 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0000分之6,其餘由原告負擔。 本判決第一項,得為假執行。但被告如於執行標的物拍定、變賣 前,為原告預供擔保新臺幣貳仟元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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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15條民法第153條民法第263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