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· 2025-05-09

勞訴字第31號 請求給付工資
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31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訴字第 31
日期
2025-05-09
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
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壹、程序方面 按訴狀送達後,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。但請求之 基礎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主題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