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橋頭地方法院· 2024-07-23

勞簡字第10號 給付退休金
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10
#薪資結構#資遣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11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10
日期
2024-07-23
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
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231,000元。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訴訟費用新台幣貳仟伍佰參拾捌元由被告負擔百分之99,餘由原 告負擔。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,然於被告以新台幣231,000元為原告供 擔保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11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

主題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