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· 2024-01-23

勞上易字第179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

111 年度 勞上易字第 179
#薪資結構#資遣就服法第73條民法第482條民法第490條民法第535條民法第540條民法第549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上易字第 179
日期
2024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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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上訴駁回。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壹、程序部分 一、按不變更訴訟標的,而補充或更正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就服法第73條民法第482條民法第490條民法第535條民法第540條民法第549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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