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判決重點摘錄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反訴被告應給付反訴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,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一 年十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反訴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反訴訴訟費用由反訴被告負擔五分之一,其餘由反訴原告負擔。 本判決反訴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。但反訴被告以新臺幣壹拾萬 元為反訴原告供擔保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 反訴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引用條文
民法第28條民法第549條民法第487條民法第184條民法第252條民法第22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