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本包加班費·14·0 人下載

責任制 84-1 核備檢核包

只把契約寫「責任制」沒去核備,加班費照算 5 年——這是中小企業最常被一筆補回上百萬的地雷。

適用對象
老闆 / HR
格式
範本包
篇幅
14 頁
使用時間
初次申請 1–2 週,核備等待 1–2 個月
Part 01 · 第 1–5 條 · 總則
逐條附法源 + 踩雷版對照
第 一 條
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訂定,員工於本公司服務悉依本規則辦理。
法源 · 勞基法 §70
第 二 條
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。
法源 · 勞基法 §30 I
第 三 條
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休息,其中 1 日為例假、1 日為休息日。
法源 · 勞基法 §36
30 條完整範本14

這份資源裡有什麼

《勞基法》§84-1 不是寫進契約就生效,必須同時通過三道關:(1) 屬於勞動部公告適用職業;(2) 勞雇書面約定載明工時、例假、女性夜間工作等;(3)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三者缺一就不適用,加班費、例假日加倍工資全部要回溯,最長 5 年。本包提供職業適用對照表、書面約定範本、核備申請書與常見退件原因。

包含內容

  • 勞動部公告適用職業完整對照表(含 IT 工程師、業務、保全業、長照等高頻爭議類別)
  • 84-1 書面約定範本(含工時上限、例假、夜班限制必載條款)
  • 報請核備申請書 + 地方政府窗口清單
  • 常見退件原因 Top 8 與修改範例
  • 已適用 84-1 但條款過期 / 未報備的補救流程

目錄

  1. 01Part 1 — 84-1 三要件全圖解(為什麼大多公司根本沒適用上)
  2. 02Part 2 — 勞動部公告適用職業對照(你的職位在不在表內)
  3. 03Part 3 — 書面約定範本(含「逐條為何這樣寫」註解)
  4. 04Part 4 — 核備申請 SOP(含 6 種地方政府窗口)
  5. 05Part 5 — 常見退件原因與修正範例
  6. 06Part 6 — 已自稱責任制但沒核備的補救路徑
  7. 07附錄 A — 違反 84-1 的回溯試算範例(3 種職位)
  8. 08附錄 B — 與員工溝通 talking points

這份資源適合誰

適合
  • ·契約或工作規則出現「責任制」「不另計加班費」等字樣
  • ·IT、業務、主管職薪資結構中含「責任制津貼」「PM 加給」
  • ·近期招募職缺 JD 寫「彈性工時」「依專案結案」但實際有固定工時
不適合
  • ·全公司都是部分工時 / 時薪制(不適用 84-1 設計)
  • ·已被裁罰並進入訴願 / 訴訟程序(請洽律師個案處理)

常見問題

我們公司是新創,職位都是工程師、PM,可以全部用責任制嗎?+

不行。84-1 限定勞動部公告職業,且即使屬於公告職業,仍需個別書面約定 + 核備。沒核備視同沒適用,加班費照算。

已經跟員工約定責任制 5 年了,沒核備會被追多久?+

加班費請求權時效 5 年(民法第 126 條)。員工只要任一人離職後請求,5 年差額全部回算;再加 30%–100% 工資罰鍰,常見一案就破百萬。

現在補核備來得及嗎?+

核備只能向後生效,無法補溯既往期間。但補做有 3 個好處:(1) 切斷未來風險;(2) 顯示主動合規,個案訴訟有利;(3) 順勢盤點哪些員工根本不適合 84-1,提早改回一般工時制度。

為什麼免費?

我們的主要服務是顧問與訴前協助,這些範本是平常工作的副產品。 把它分享出去,能讓更多公司提早避開風險,也讓需要進一步協助的人知道我們存在。

關於你的資料

我們只用你的 email 寄送這份資源與後續勞動法相關內容。不會轉售、不會給第三方。你隨時可以一鍵退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