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一、原告主張: 原告自民國(下同)112年10月9日起受僱於被告擔任珠寶 銷售工作,月薪新台幣(下同)38,414元(每月5日給付固 定32,000元、10日給付6,414元業績獎金)。原告任職期間 表現良好,未料突於113年5月21日收到被告提出之第一次工 作改善書面紀錄,內容指稱原告之服裝儀容未能符合公司形 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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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勞基法第11條民法第487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