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一、原告起訴主張:其自民國(下同)103年5月20日起受雇於被 告,擔任繪圖員,月薪新臺幣(下同)2萬6400元。惟原告 任職期間,因被告所雇用之師傅乙○○屢屢對於原告為職場霸 凌行為,雖經原告透過公司LINE群組內向被告主管丙○○提出 申訴,卻反遭丙○○斥喝,要求原告自己去蒐證師傅的怠職, 對於師傅之霸凌行為置之不理,其甚至對原告警告如再不服 從命令,就要用公司法辦原告等語,以致原告心生恐懼並精 神受創,當時在環境壓力所逼之下,僅表示會去拿離職申請 書,但經休息調整後,原告決定繼續返回職場工作,竟料丙 ○○於公司LINE群組內發布原告離職之公告等語,惟該公告之 內容不僅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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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民法第94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