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橋頭地方法院· 2024-01-30

勞小字第19號 給付工資

112 年度 勞小字第 19
#薪資結構#資遣勞基法第22條民法第229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
字號
112 年度 勞小字第 19
日期
2024-0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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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貳萬捌仟元,及自民國112年11月25 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本判決得假執行;惟被告如以新台幣貳萬捌仟元為原告預供擔保 後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22條民法第229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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