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· 2024-04-26

勞上字第15號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

111 年度 勞上字第 15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
字號
111 年度 勞上字第 15
日期
2024-04-26
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
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上訴、追加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 第二審訴訟費用(含追加之訴)由上訴人負擔。 事實及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引用條文

民法第487條

主題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