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· 2024-05-22

勞上易字第8號 給付退休金差額等

113 年度 勞上易字第 8
#薪資結構#職業災害勞基法第84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上易字第 8
日期
2024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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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上訴駁回。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 事實及理由 壹、事實部分 一、按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1項規定:判決書內應記載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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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勞基法第84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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