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SCDM· 2025-01-23

勞安訴字第4號 過失致死等

113 年度 勞安訴字第 4
#加班費職安法第40條職安法第6條職安法第37條職安法第27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SCDM
字號
113 年度 勞安訴字第 4
日期
2025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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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加班費判決上看金額大多落在「回溯 5 年 × 員工人數」的乘積——一個員工提告,連帶把全公司同樣薪資結構的人都攤出來。法院只看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,不看「公司一直都這樣」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李明鴻犯過失致死罪,處有期徒刑陸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。緩刑參年。 陳明駿犯過失致死罪,處有期徒刑陸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。緩刑參年,緩刑期間應履行本院一一三年度附 民移調字第二一九號調解筆錄內容(詳附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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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職安法第40條職安法第6條職安法第37條職安法第27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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