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38萬元,及自民國113年11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。 二、被告應提繳新臺幣296,568元至原告設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 三、訴訟費用(除減縮部分外)由被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、二項得假執行,但被告如各以新臺幣238萬元 、新臺幣296,568元為原告預供擔保,各得免為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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