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· 2025-04-09

勞簡字第98號 給付工資等
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98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
字號
113 年度 勞簡字第 98
日期
2025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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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貳仟玖佰壹拾肆元,及自民國一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 息。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以新臺幣貳拾伍萬貳仟玖佰壹拾 肆元,為原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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