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· 2024-07-29

勞訴字第208號 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

110 年度 勞訴字第 208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
字號
110 年度 勞訴字第 208
日期
2024-07-29
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
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
判決重點摘錄

一、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621,223元。 二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。 三、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十分之一,餘由原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新臺幣621,223元為原 告預供擔保,得免為假執行。

摘錄自司法院司法資料開放平台。完整判決請點右側「查看司法院原始判決」。

主題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