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闆、HR、員工
最常問的問題在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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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本頁內容為教育性質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洽專業律師或預約我們的診斷服務。
- HR視角·#資遣Q:資遣員工的預告期我可以折現嗎?
可以。勞基法第 16 條第 3 項明文: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,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。實務上多數公司直接用「預告期間工資」代替讓員工繼續上班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薪資結構Q:員工年底沒休完的特休,公司一定要折發工資嗎?
是的。勞基法第 38 條第 4 項:未休完的特休工資,**雇主應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發給工資**。雇主不能要求員工強制休完,也不能要求遞延後年。例外: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 1 年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加班費Q:國定假日叫員工來上班,加班費怎麼算?
勞基法第 39 條:國定假日工資照給,且勞工同意於該日工作者,工資**加倍發給**(也就是出勤當日總共給 2 倍薪資)。沒有「前 2 小時/後 2 小時」分段,全部加倍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勞動契約Q:員工說走就走、沒做完預告就離職,公司可以扣他薪水嗎?
不行,但可請求損害賠償。勞基法第 15 條第 2 項勞工有預告義務,違反者雇主可請求「實際損害」賠償,但不能片面扣薪。實務上多數雇主會放棄追訴,因為實際損害不易舉證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薪資結構Q:加班費的「時薪基數」要不要含津貼跟獎金?
要。勞基法第 24 條的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依第 2 條第 3 款「工資」定義,含經常性、勞務對價性的給與。底薪、職務加給、伙食津貼、固定月績效獎金都要併入。漏算 = 加班費短發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加班費Q:國定假日、休息日、例假日這三種「不一樣的休假」加班費率到底怎麼分?常常被員工問到答不出來。
三種日子在勞基法上分屬不同條文、費率與「可不可以叫員工上班」也不同。例假最嚴格、原則上不能加班;國定假日(休假日)出勤要加倍給;休息日有獨立的高費率公式,且工時計入單月延長工時上限。下面用一張表讓你 30 秒判讀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加班費Q:員工加班後想選補休不要錢,公司可以接受嗎?同意書要怎麼寫才不會出事?
可以,但有兩個前提:第一,**選擇權在勞工不在雇主**,公司不能單方面強制換補休;第二,補休時數要「**按原加班費加成倍率換算**」,不是 1:1。同意書必須勞工事前自主簽署、寫清楚換算比率、補休期限與屆期未休的折現規則。下面提供標準條款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加班費Q:員工的待命時間、夜間值班、強制參加的教育訓練,這些到底算不算工作時間?要不要給加班費?
判斷核心是「**勞工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、能否自由運用該時間**」。受指揮支配=工時,加班費照給。完全自由=非工時。值班與教育訓練幾乎都是工時;待命要看是否實質拘束行動。下面用情境表幫你逐項對照。
看完整答案 - HR視角·#薪資結構·高風險Q:加班費基準工資要不要含全勤、伙食、職務加給?
幾乎都要。勞基法第 24 條的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依第 2 條第 3 款「工資」定義認定,只要具經常性、勞務對價性的給與都要併入。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、伙食津貼(固定發放部分)、主管加給、夜班津貼、固定月績效獎金都要併入;恩惠性的三節獎金、年終獎金、實報實銷差旅費才能不併入。漏算就是加班費短發,員工事後可請求 5 年內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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