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· 2025-03-13

勞小字第1號 職場霸凌損害賠償

114 年度 勞小字第 1
#薪資結構職安法第6條民法第184條
判決資訊判決
法院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
字號
114 年度 勞小字第 1
日期
2025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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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爭議常見的檢查點

下面是職場霸凌爭議裡常被拿出來檢視的項目, 可以拿來對照自家的做法。這是通則整理,不是本案或任何個案的結論,實際認定視個案事實與證據而不同。

  • 1有沒有書面的預防計畫與申訴管道,員工知不知道怎麼申訴。
  • 2收到申訴後多久啟動調查,過程有沒有紀錄。
  • 3調查期間有沒有做工作安排上的隔離或保護。
  • 4結案後有沒有書面回覆當事人,並追蹤後續狀況。
  • 5主管有沒有受過相關訓練,知道接到反映時該怎麼處理。

判決基本資料

法院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
案號
114 年度 勞小字第 1
判決日期
2025-03-13
爭議主題
薪資結構

本則判決尚未整理成雇主視角摘要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勞小字第 1 號,爭點涉及薪資結構,援引職安法第6條、民法第184條。 想先看已整理好的案例,可以從下面兩個入口進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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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
職安法第6條民法第184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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