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判決為什麼重要
薪資結構爭議的核心,是「經常性給付屬工資」。法院不看你的津貼叫什麼名字,只看實際給付情形——一旦被認定屬工資,加班費基數、平均工資、退休金、勞退提撥就全部要回溯補。
判決重點摘錄
一、被告應給付原告各如附表「薪資總額」欄所示之金額,及均 自民國112年10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 算之利息。 二、確認原告就前項所示之債權,對被告所有之UNIPROFIT 號( 中文名稱: 聯利輪號,IMO編號0000000)船舶有海事優先權 (MARITIME LIENS)存在。 三、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 四、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但被告如以附表「薪資總額」欄所 示之金額為原告預供擔保後,各得免為假執行。 五、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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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條文
民法第482條民法第229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