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闆、HR、員工
最常問的問題在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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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本頁內容為教育性質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洽專業律師或預約我們的診斷服務。
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·高風險Q:公司沒有打卡系統,員工離職後主張過去一年每天加班一小時,現在要談加班費怎麼辦?
沒有出勤紀錄=舉證責任在雇主身上,員工只要拿出 LINE、Email 等初步事證,法院通常採信員工主張時數。先盤點所有可用 log、評估和解金額,再決定要不要訴訟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Q:員工自願在休息日來加班,加班費要怎麼算?
「自願」不影響加班費計算。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時薪 × 1.34、第 3 小時以後 × 1.67,全部按實際工時計算(2018 修法後不再有「做 1 給 4」)。月薪制平日時薪 = 月薪 ÷ 240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勞檢·高風險Q:收到勞檢通知該做什麼?
前 7 天決定罰款金額。先確認檢查範圍(一般/專案/申訴),盤點出勤紀錄、工資清冊、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、加班申請紀錄,做自我健檢,並準備現場應對 SOP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·高風險Q:我們公司用責任制,員工為什麼還能告加班費?
責任制(勞基法第 84-1 條)必須符合三條件:勞動部公告的特定職業、勞雇雙方書面約定、報經主管機關核備。三條缺一條,責任制條款形同無效,員工照樣可請加班費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Q:我們是排班制(早晚班),這樣加班費怎麼算?
排班制不影響加班費規則。每日工作時數超過 8 小時即為加班,每週超過 40 小時即為加班,跨日工作以「實際工作起算 24 小時內」為計算單位。可採變形工時(雙週/四週/八週)調整,但要符合條件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Q:員工月中離職,那個月的加班費跟薪水到底怎麼結?是不是只要算他做的天數就好?
不是「只算天數」這麼簡單。月薪要按比例日給、加班費要用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單獨計算(月薪 ÷ 240),未休特休要折現,預告期工資若你沒給足要補。最容易踩雷的是把加班費漏算或用錯時薪基準,離職員工拿勞工局申訴,雇主補錢之外還會被裁罰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加班費·高風險Q:我公司的主管們都領主管加給了,是不是就不用給他們加班費?經理、課長算「監督管理人員」嗎?
不是。能不能免除加班費**不是看職稱、不是看有沒有主管加給,而是看是否落入勞基法第 84-1 條「監督、管理人員」公告範圍,並完成書面約定 + 地方主管機關核備**。沒有核備就主張責任制,加班費照樣要給,勞檢會直接開罰。
看完整答案 - 老闆視角·#勞檢Q:一般檢查、專案檢查、申訴檢查有什麼差別?通知書怎麼看?
三種勞檢的差別在「為什麼來」與「查多深」。一般檢查是例行抽選,項目廣但不深;專案檢查是針對特定議題(例如過勞、性平、外籍移工)全市區同步發動;申訴檢查則是有人具名或匿名檢舉,幾乎 100% 開罰、查得最細。看通知書時先確認「依據法條」與「檢查範圍」這兩欄,就能判斷自己被歸在哪一類,再決定要不要動用律師、要不要找出檢舉源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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