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檢案例庫

看別家被罰什麼,
避免自己重蹈。

彙整勞動部裁罰、裁決與法院判決。每一筆標出違反法條、罰款金額、產業類別,方便你快速比對「我們公司會不會也這樣」。

近期案例統計
31+
近期案例
NT$10592萬
罰款總額
NT$1259萬
單筆最高
FILTER ·全部加班費資遣勞檢工作規則職場霸凌職業災害
排序:罰款金額由高至低
NT$832萬
NT$8,315,402
相對最重 66%
法院·2025-01-21·其他·高雄市
員工退休那天主張:公司以分公司併入後低估年資、特休未休工資也未計入平均工資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10 條(年資合計)、第 2 條(平均工資定義),加上第 38、53 條重新核算,判補發退休金 831 萬元。一位員工的退休金重算,等於公司給每一位即將屆退的員工都標好了底價。資深員工只要拿著這份判決回來,公司就得逐一補發——831 萬只是這場戰役的第一發。
勞基法第10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8條勞基法第53條#薪資結構SCORE 95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10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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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774萬
NT$7,742,647
相對最重 61%
法院·2024-07-15·其他·彰化縣
員工退休時,公司用底薪計算退休金,把全勤獎金與伙食津貼擋在外面。員工主張這些津貼具經常性、應併入平均工資。法院認同——依勞基法第 2 條認定屬工資,依第 55 條補算退休金差額 774 萬元。「津貼」這個名字在勞動法庭沒有保護力,重點是發放頻率與經常性。公司過去十幾年的薪資結構,等於每位資深員工身上都掛著一張未爆彈。下一個退休的人,就是下一張帳單。
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55條#薪資結構SCORE 95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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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618萬
NT$6,177,618
相對最重 49%
法院·2024-11-08·其他·桃園市
公司主張這位員工屬勞基法第 84-1 條責任制工作者,退休金計算可特別約定——少算就少賠。法院認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不得適用第 84-1 條,年資應依第 55 條全期計入,判退休金差額 617 萬元。一份沒送核備的責任制約定,617 萬。而責任制適用人員通常不只一位——公司同類員工的退休金都在等著被翻案。一個漏掉的核備動作,等於把整批退休金計算公式直接抹除。
勞基法第55條勞基法第84條#薪資結構SCORE 95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55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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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551萬
NT$5,513,697
相對最重 44%
法院·2024-08-20·其他·高雄市
員工歷經數次企業併購後申請退休,新公司主張只承認改聘後的年資——前面的併購一筆勾銷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10 條認定前後勞動契約年資應合計,並依第 2、38 條重新核算平均工資,判補發退休金 551 萬元。企業併購當下沒處理好年資承接的法律文件,幾年後等員工陸續退休時,每一份退休金都會把同一張漏洞重新打開。當年省下的盡職調查費,現在以判決書的形式回來討。
勞基法第10條勞基法第1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8條#薪資結構SCORE 95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10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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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536萬
NT$5,355,735
相對最重 43%
法院·2024-07-11·其他
員工退休時翻開歷年薪資結構發現:公司長期以實物與「補助」名義發放部分工資,並未列入退休金基數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2 條工資定義將具經常性給與全部併入,並依第 22、38 條判補退休金 535 萬元。「補助」「禮品」「實物」這些名目在勞動法上都是工資的同義詞——只要每月固定發、每人都有,整個基數就要重算。一位員工的退休判決,等於把公司多年的薪資設計推上法庭重審。
勞基法第22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8條#薪資結構SCORE 95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2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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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272萬
NT$2,722,840
相對最重 22%
法院·2025-02-27·其他·新北市
員工離職 2 年後突然寄來律師函——把休息日與例假日的加班費全部翻舊帳追討。公司主張薪資結構已包含全部加成,法院依勞基法第 24 條與第 36 條重新核算後直接否決,認定未依倍率給付,判賠 272 萬元。問題從來不是這一筆 272 萬——是公司在職員工幾十人都用同一份薪資結構。下一個離職員工拿到這份判決後,會做同樣的事。
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6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77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4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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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231萬
NT$2,305,338
相對最重 18%
法院·2025-01-10·其他·台北市
員工主張長期超時工作沒拿到足額加班費,公司在法庭上拿出「責任制」當盾牌——這是中小企業最常見的誤解。法院兩句話打回去:未經主管機關核備,不得適用勞基法第 84-1 條。依第 24 條判補付加班費 230 萬元。老闆原本以為高階主管或專業工作者「就是責任制」——一份核備 PDF 沒送出去,230 萬蒸發。同類員工的訴狀,現在只差一張快遞單。
勞基法第24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73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4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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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230萬
NT$2,301,614
相對最重 18%
法院·2024-07-17·服務業·新北市
服務業員工把 3 年的打卡紀錄與薪資單比對後提告:公司未誠實記錄出勤、加班費以底薪計算而不是工資總額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2 條工資定義將津貼全部併入後重新核算,判賠 230 萬元。一個員工的訴狀,等於把公司給全體員工的津貼結構正當性一次推翻——其他在職員工只要照抄就能複製這場勝訴。
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0條勞基法第37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73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4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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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215萬
NT$2,150,000
相對最重 17%
法院·2026-04-22·科技/新創·台北市
工程師離職第 9 個月,一紙加班費差額訴狀寄到公司——3 年內全部追回。公司主張薪資結構已含「PM 績效獎金」可涵蓋加班對價。法院攤開薪資單後一句話打回去:獎金每月固定發放、與績效評等沒有實質連動,本質就是工資。依勞基法第 24 條倍率重算後判補付 215 萬元,並重申「以獎金代替加班費」需有清楚對價設計與書面合意才站得住。公司全體員工的薪資結構,現在等於全部裸露在下一個離職員工面前。
勞基法第24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92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4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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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82萬
NT$1,818,381
相對最重 14%
法院·2024-07-31·其他·南投縣
公司多年的薪資設計:底薪壓低、津貼拆出來分散發放,目的就是讓加班費基數變小。員工離職後一狀告上法院,主張這些津貼具經常性、本質就是工資。法院認同——依勞基法第 2 條認定屬工資,補回基數後判公司補付加班費 182 萬元。這不是會計手法問題,是制度本身的瑕疵:所有現職員工的薪資單都在同一張地雷上。
勞基法第21條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2條勞基法第37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68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1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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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79萬
NT$1,788,675
相對最重 14%
法院·2024-08-30·其他·彰化縣
員工提前離職,公司請求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與訓練費返還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15-1 條與第 3、21 條認定約款合理但金額過高,酌減後判勞方賠付 178 萬元。這是雙方都沒全贏的典型案例:公司贏了實質但金額被砍、員工輸了但本來公司想要更多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若沒設計合理金額、沒明確訓練成本對價,最後就是兩邊都進法院、兩邊都受傷、律師費照算。
勞基法第15條勞基法第21條勞基法第3條#薪資結構SCORE 67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15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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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74萬
NT$1,738,000
相對最重 14%
法院·2024-07-05·其他
公司以員工違反競業禁止約款請求高額違約金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9-1 條檢視合理性——時間、區域、職務、補償,每一項都被攤開檢查——酌減金額後判勞方賠付 173 萬元。雇主原本以為簽了競業禁止就是護身符;事實是法院隨時可以把金額砍半。沒設計補償條款的競業禁止,幾乎全部被酌減。一份貼樣板格式的合約,最後得到的是樣板程度的執行力。
勞基法第9條#薪資結構SCORE 67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9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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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64萬
NT$1,637,790
相對最重 13%
法院·2024-10-08·物流·高雄市
物流司機請求加班費差額,公司主張「包薪制、不另計超時」。法院攤開計算公式:包薪折算後仍須高於基本工資加加班費始得適用——公司算出來不到。依勞基法第 24 條與第 2 條判補付 164 萬元。物流業普遍仰賴包薪制壓低人力成本,這份判決等同於告訴每一位司機:你的薪資單可能也是這樣設計的。
勞基法第24條勞基法第2條#加班費#薪資結構SCORE 66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4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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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49萬
NT$1,485,181
相對最重 12%
法院·2025-02-11·其他·桃園市
員工主張伙食津貼、交通津貼具經常性應為工資,直接影響資遣費與退休金基數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2 條認定屬工資,判公司補付差額 148 萬元。津貼名目從來都不是法律事實——只要每月固定、每位員工都有,就是工資。整個薪資結構需要重算,這 148 萬只是第一位提告員工的份。同公司的其他員工,現在只差一份判決影本就能複製戰果。
勞基法第2條#薪資結構SCORE 64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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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26萬
NT$1,255,200
相對最重 10%
法院·2025-06-24·製造·桃園市
公司以定期契約屆滿與違反最低服務年限請求違約金,員工反主張工作性質持續、應為不定期契約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9 條認定屬不定期契約、違約條款無效,但部分項目仍判勞方賠付 125 萬元。定期契約在勞動法上有嚴格的「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、特定性」要件——只要工作性質持續,再多書面約定也救不回來。誤把不定期契約包裝成定期契約,整個約款體系一夕崩盤。
勞基法第9條#薪資結構SCORE 62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9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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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NT$122萬
NT$1,220,140
相對最重 10%
法院·2025-05-09·其他
員工主張公司多年以「折讓」「成本攤提」名目片面扣減工資——每月幾百到上千不等,累積下來相當可觀。法院依勞基法第 22 條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、第 2 條工資定義、第 21 條最低工資保障認定不得片面扣減,判公司補付 122 萬元。在勞動法上工資扣減幾乎只有兩條合法路徑:法定扣除(如稅、保費)與書面同意。任何其他名目——折讓、損耗、攤提、罰款——都會被一條條打回去。
勞基法第21條勞基法第22條勞基法第2條#薪資結構SCORE 62
公司應檢查
  • · 是否符合 勞基法第21條
  • · 出勤紀錄合規性
  • · 給付計算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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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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